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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改重點在于培育能源服務和能源互聯網等新興生産力

                           電改9号文之後,對電改的目标重點還在争論中。我個人認為本輪電改要牢牢抓住當前能源服務發展的新趨勢,以培育能源服務和能源互聯網等新興生産力為目标、問題導向,凡是制約這一目标的體制機制不相符之處、障礙之處、阻力之處就是改革的重點之處、發力之處。

                    對比上一輪電力市場化改革,這十幾年間,我國和全球電力行業在技術發展、參與主體、行業組織結構等方面都發生了衆多重大變化,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儲能技術、需求響應、能源服務與能源互聯網等新生事物層出不窮,環境與氣候變化等外部成本内部化要求不斷提升。全球電力市場已經從以“放松管制、多元主體、引入競争”為主要内容的第一階段,進入到了“以用戶為中心、以能源互聯網為平台、以環境和氣候變化為約束”的第二階段。

                    我國當前的電力改革實際上要同時适應這兩個階段的要求,既有補課的任務,又有彎道超車的潛力,戰線很長,由此也造成諸多的困惑和争論。個人認為,對當前電改要把握好以下三個關系,有助于減少一些困惑和争論。

                    王冬容:電改重點在于培育能源服務和能源互聯網等新興生産力

                    關于電力改革與能源革命的關系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能源革命”總體思路,是順應全球能源轉型和經濟結構升級所作出的戰略性判斷和要求,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我國全部能源發展和改革的總綱領,新一輪電力改革毫無疑問要置于這一總綱領的指引之下,服務于能源革命。

                    能源革命的标志之一是主體能源的更替。從以煤炭和石油為主的高碳能源向以電力(核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氣為主的低碳能源轉型,這是全球共同的趨勢與選擇。歐美國家在石油危機之後即已開始這一轉型,電力與天然氣領域“放松管制、引入競争”的市場化改革正是順應、契合了這一進程,也加速了這一進程。

                    能源革命的标志之二是供給側和需求側的直接見面與結合。低密度能源轉換效率的提升、分布式能源技術的發展,以及二者成本的下降,降低了進入能源供應領域的門檻,改變了能源供應行業的格局。消費者獲得選擇權,從接受者角色逐步轉為主導者角色,這就是所謂從“能源專制”走向“能源民主”。以電和熱為主要載體,能源供給越來越多地從異地大工業生産方式向就近個性化服務方式轉變,專業化的能源生産者向專業化的能源服務者轉變,供給側與需求側直接見面,或者生産者和消費者直接結合,成為“産消者”。

                    在供需直接見面或結合的趨勢下,能源特别是電力日益成為普通商品。電力交易與平衡将首先就近實現,形成衆多的“微市場”,進而與大市場形成交互。衆多的能源服務商和售電商活躍在微市場,為用戶提供貼身服務,并代理用戶參與大市場交易。

                    我國新一輪電力改革首先要适應這些新的變化,推動先進生産力的發展,消除一切阻礙這些新興生産力成長的制度障礙,避免路徑鎖定。

                    關于電力改革共性和個性的關系

                    電力改革首先是一個行業改革,是電力工業生産力與生産關系矛盾運動的必然結果。各經濟體的電力改革呈現出一些鮮明的共性因素,這些共性因素在歐洲三個能源法案、美國多個能源和公用事業法令和标準市場建設的努力中得到集中體現。這些因素至少包括:1.壟斷環節和競争環節的分離;2.電網的公平開放;3.市場壁壘的消除;4.公共成本(公用電網和輔助服務即可靠性成本)的公平分擔;5.對新興市場主體的支持和培育;6.壟斷環節和市場公共信息的高度透明;7.發現不同時點不同地點電能價值的短期價格信号,同時反映長期邊際成本變化的長期價格信号并存的市場體系。

                    這些因素也可以看做是電力改革的“剛性因素”,是改革的底線,是所有市場區域都要遵循的基本原則。雖然各個經濟體和地區因改革起始時的行業結構、技術水平、裝機構成等不同,會有一些個性和彈性的因素,但總的來說,前述的基本原則都要得到共同遵循。

                    關于電力改革中放開與重組的關系

                    我們讨論電力改革實際包含三個方面内容:一是行業組織結構的重新架構,即體制改革;二是行業運行模式的重新架構,即機制改革;三是行業管理(管制)模式的重新架構,即行業管理改革。這三者協同推進,且以體制改革為引領。

                    隻有先完成了重組,實現了新的組織結構,即多元化的發電主體、售電主體和大量獲得選擇權的用戶,電力市場才能得以搭建,電力市場化的進程才可以順利推進。

                    新的行業組織結構的建立有兩種途徑,一是對原有一體化電力企業壟斷環節和競争環節的拆分,二是對競争環節實施放開。在改革早期,往往會以增量放開的方式引入改革。

                    增量放開方式看起來改革啟動快、改革阻力和成本較小,但在放開後存在一個“雙軌制”時期,會形成明确的攻守雙方,産生大量的矛盾和鬥争,積累摩擦成本。同時,為保證公平競争會增加大量的監管成本。這些可能導緻改革的總成本不是減少而是增加,改革走形變樣的風險也會急驟增加。所以各經濟體往往在實施開放競争一段時間後都會很快進一步實施拆分。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行業組織結構形成過程中,一方面存在強制性的拆分和放開,另一方面也存在基于市場的融合。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競争性環節的融合。主要是發電和售電,包括專用配電之間的融合成為主流形式:二是競争性公司之間的兼并整合,在歐洲多數國家都出現了發電和售電業務集中到幾個大能源集團的趨勢;三是不同能源業務之間的融合,特别是電力與天然氣之間出現交叉融合,并進一步與供熱、供水等地方公用事業之間進行整合。

                    結語

                    第一,這一輪電力改革不限于電力行業本身,要撬動整個能源行業,尤其是電力、天然氣和全部公用事業的同步開放。

                    第二,基于能源互聯網的新型能源服務的意義不是停留在用戶獲得尊重和體驗的提升之上,它将激發無限的模式創新和市場空間。如同當年郵政快遞的放開,不僅僅停留在我們消費者方便度的提升上,而是創造了當時不可想象的快遞市場,并且支撐了更加不可想象的電子商務市場。我們要這樣來理解能源服務。

                    第三,當前能源市場包括電力市場的建設,我個人主張自下而上,從每個園區起步,而不是一上來就糾纏于批發現貨市場如何建立和建在某個層面的事情。這是個人的觀點,現在争論确實很大。

                    總的來說,個人認為電力能源改革與公用事業的開放不是存量市場和利益的重新分配,而是将會産生一個現在還無法估量的增量能源服務市場,所以每個市場主體都面臨無限的機會。


                    來源網站:www.china5e.com 中國能源網